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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試比序
表1 台南區超額比序條件積分表
項目 上限 積分計算標準 備註
қᗴҏ 7ʱ ❶қᗴҏj ①同一志願學校如有多科別,選填時
●第1志願7ʱ●第2志願4ʱ●第3志願3ʱ 視為同一志願序,其志願序積分相
●第4志願2ʱ●第5志願1ʱ 同。
②同一學校第二次選填,視為第二所
志願學校。
③ 學生至多選填五志願學校。
6ʱ ❷͛ૹ೯࢝ྌܔᙄj ①由國中認定。
●3項符合6ʱ ②與「我的志願」相符者得2分;
●2項符合4ʱ 與「家長 建議」相符者得2分;
●1項符合2ʱ 與「輔導小組建議」相符者得2分。
εʩኪ୦ 50ʱ ❶ᘩᒄϓᐶj ①限國中階段獲得之成績始採計。
ڌତ ● 國際第一名20ʱ/國際第二名18ʱ ② 各項競賽採計如下附說明。
國際第三名17ʱ/國際第四至八名16ʱ 同類競賽(科展、數學競賽、自然
● 全國第一名14ʱ/全國第二名12ʱ 學科競賽、國文類、英語類、閩南
全國第三名10ʱ/全國第四至八名8ʱ 語類、客家語類、原住民語類、資
● 縣市第一名6ʱ/縣市第二名4ʱ 訊類、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
縣市第三名2ʱ/縣市第四至八名1ʱ 戲劇類、體育類、技藝類),僅擇最
佳成績採計1次。(本項最高20分)
❷ᆤᎸߏj ①由國中依學生表現計算之。
❸ಂj ② 獎勵紀錄至服務學習項目換算成五
級分;五級:8分;四級:6.4分;
❹ٟྠਞၾj (見表2) 三級:4.8分;二級:3.2分;一級:
❺ਕኪ୦j 1.6分。
❻ቇঐj ③ 體適能以原始分數計,最高8分。
④本項最高40分。
❼Ҧᔖᗇא༟ࣸᏨ֛j 如技術士證照等,進修學校、高職始
● 具備相關證照2ʱ 得採用。
● 無相關證照0ʱ
ѩፅኪ୦ 2ʱ ●符合2ʱ 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
●不符0ʱ 動三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皆達60分
(含)以上者。
ఱڐɝኪ 10ʱ ●符合10ʱ 考量學校屬性,非社區型高中職暫不
●不符0ʱ 採用。(社區高中職定義及配分於102
年8月另行公布)
ʕԃ 25ʱ ● 精熟每科5ʱ 各校得依學校發展,擇定至多2科加權
ึϽ ●基礎每科3ʱ 計分(加權值分別以50%為上限),加
●待加強每科1ʱ 權後不得超過總分1/3。
ᐼጐʱ 100ʱ 資料來源:台南市教育局 整理:林芳宇
Ⴍj
一、多元學習表現積分加總,最高以50分計。每等級以占20%為原則,若同分致人數超過20%時,則增加該一等級人數,並減少次一等級人數。
二、競賽成績、獎勵紀錄、幹部任期、社團參與及服務學習等項,不得因同一事由重複採計加分。
三、當總積分相同,且各校所訂優先比序項目進行逐項比較亦相同時,經濟弱勢學生(低收入戶子女)優先錄取。
48 遠見雜誌 續接右頁
表1 台南區超額比序條件積分表
項目 上限 積分計算標準 備註
қᗴҏ 7ʱ ❶қᗴҏj ①同一志願學校如有多科別,選填時
●第1志願7ʱ●第2志願4ʱ●第3志願3ʱ 視為同一志願序,其志願序積分相
●第4志願2ʱ●第5志願1ʱ 同。
②同一學校第二次選填,視為第二所
志願學校。
③ 學生至多選填五志願學校。
6ʱ ❷͛ૹ೯࢝ྌܔᙄj ①由國中認定。
●3項符合6ʱ ②與「我的志願」相符者得2分;
●2項符合4ʱ 與「家長 建議」相符者得2分;
●1項符合2ʱ 與「輔導小組建議」相符者得2分。
εʩኪ୦ 50ʱ ❶ᘩᒄϓᐶj ①限國中階段獲得之成績始採計。
ڌତ ● 國際第一名20ʱ/國際第二名18ʱ ② 各項競賽採計如下附說明。
國際第三名17ʱ/國際第四至八名16ʱ 同類競賽(科展、數學競賽、自然
● 全國第一名14ʱ/全國第二名12ʱ 學科競賽、國文類、英語類、閩南
全國第三名10ʱ/全國第四至八名8ʱ 語類、客家語類、原住民語類、資
● 縣市第一名6ʱ/縣市第二名4ʱ 訊類、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
縣市第三名2ʱ/縣市第四至八名1ʱ 戲劇類、體育類、技藝類),僅擇最
佳成績採計1次。(本項最高20分)
❷ᆤᎸߏj ①由國中依學生表現計算之。
❸ಂj ② 獎勵紀錄至服務學習項目換算成五
級分;五級:8分;四級:6.4分;
❹ٟྠਞၾj (見表2) 三級:4.8分;二級:3.2分;一級:
❺ਕኪ୦j 1.6分。
❻ቇঐj ③ 體適能以原始分數計,最高8分。
④本項最高40分。
❼Ҧᔖᗇא༟ࣸᏨ֛j 如技術士證照等,進修學校、高職始
● 具備相關證照2ʱ 得採用。
● 無相關證照0ʱ
ѩፅኪ୦ 2ʱ ●符合2ʱ 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
●不符0ʱ 動三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皆達60分
(含)以上者。
ఱڐɝኪ 10ʱ ●符合10ʱ 考量學校屬性,非社區型高中職暫不
●不符0ʱ 採用。(社區高中職定義及配分於102
年8月另行公布)
ʕԃ 25ʱ ● 精熟每科5ʱ 各校得依學校發展,擇定至多2科加權
ึϽ ●基礎每科3ʱ 計分(加權值分別以50%為上限),加
●待加強每科1ʱ 權後不得超過總分1/3。
ᐼጐʱ 100ʱ 資料來源:台南市教育局 整理:林芳宇
Ⴍj
一、多元學習表現積分加總,最高以50分計。每等級以占20%為原則,若同分致人數超過20%時,則增加該一等級人數,並減少次一等級人數。
二、競賽成績、獎勵紀錄、幹部任期、社團參與及服務學習等項,不得因同一事由重複採計加分。
三、當總積分相同,且各校所訂優先比序項目進行逐項比較亦相同時,經濟弱勢學生(低收入戶子女)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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