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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試比序









嘉義區超額比序條件積分表



項目 上限 積分計算標準 備註

қᗴҏ 5ʱ ●第1、2志願給5ʱ●第3、4志願給4ʱ 為鼓勵學生將心目中的志願填在前
●第5、6志願給3ʱ●第7、8志願給2ʱ 面,愈前面之志願分數給愈高。
●第9、10志願給1ʱ●第11志願以後0ʱ

ѩፅኪ୦ 9ʱ ● 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三領域, 103學年度入學高中高職的學生,本
前五學期平均及格或達丙等者各得3ʱ 項僅採計二上、二下、三上共3學期
● 未達標準0ʱ 之平均。

ቇ׌Ⴞኬ 6ʱ ● 報名科、群與「生涯規劃建議」與「我的志 落實學校適性輔導工作,並實際幫助
願」相符者得2ʱ 學生適性升學與生涯發展教育。
● 與「家長建議」相符者得2ʱ
● 與「輔導小組建議」相符者得2ʱ

εʩኪ୦ 12ʱ ❶ۜᅃڌତj ①獎懲換算:
ڌତ ● 國中在學期間,均無懲處紀錄,或經功過相抵 3嘉獎=1小功、3小功=1大功
或銷過後,已無任何懲處紀錄者得6ʱ。若功 3警告=1小過、3小過=1大過
過相抵或銷過後仍有額外記功嘉獎者,再由6 ② 同年度同一事由僅可選擇在其中一
ʱ開始累加:記嘉獎乙次得1ʱ、記小功乙次 個項目中採計。
得3ʱ、記大功乙次得9ʱ ③ 103學年度入學高中高職的學生,
● 國中在學期間,經功過相抵及銷過後仍有懲處 僅採計二上、二下、三上、三下共
紀錄,但累積未達大過紀錄者,得3ʱ 4學期,最高8分。
● 國中在學期間,經功過相抵或銷過後仍累積達 ④ 三年級下學期僅採計至該學年度申
一次大過(含)以上懲處紀錄者,得0ʱ 請報名作業結算日前之紀錄。

10ʱ ❷؂ਕኪ୦j 公共服務時數由學校或學生參與服務
於國中就學期間參加由公部門、學校單位、社 之單位出具。
(財)團法人所主辦之校內外服務學習、社區義
務服務等,每服務滿2小時給1ʱ


8ʱ ❸᜗ቇঐj ① 依不同的情形給與評分或達到某個
● 四項體適能檢測項目有柔軟度(坐姿體前彎)、 水平即給與得分,藉此提升國中生
肌耐力(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瞬發力(立定 的體能。
跳遠)、心肺耐力(800(女)/1600(男)公尺 ② 依教育部規定每年至少需須進行一
跑走)等4項,任一單項達Pr25中等標準者各得 次檢測,本項檢測擇最優一次成績
1.5ʱ 採計。
● 總成績達銅質以上者另加2ʱ
●重大傷病、體弱學生,比照第1項核給6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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