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企女力獎」竭誠歡迎個人自薦申請,也可經機構組織舉薦報名(包含公部門、企業、機構或工會等)。舉薦報名人選不限人數,同一參獎人限擇一獎項報名。
為求優秀女力能確實提出具體傑出成果,「桃園市桃企女力獎」參獎人須符合下開條件,視為具備申請資格:
獎項種類 | 參獎人基本條件 | 獎項申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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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企創業女力獎 |
1. 參獎人須為年滿18歲以上之女性(請檢附身分證影本)。 2. 參獎人之工作場域或實際服務營業對象主要位於桃園市。 3. 參獎人不曾因重大糾紛遭判決有罪。 |
參獎人所創立之公司或機構組織需登記設立於桃園市,營業或服務內容不限規模大小,服務對象須涵蓋桃園市內民眾,為桃園在地創業,發展消費、推動經濟有所貢獻。 |
桃企職場女力獎 | 參獎人須任職於桃園市內機構組織,到職日須為110年8月15日之前,且於同一機構組織任職兩年以上,對於職場有所貢獻,範圍包含職場環境、工作成就、管理計畫、專業事蹟等。 |
獎項種類 | 桃企創業女力獎 | 桃企職場女力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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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獎人 基本條件 |
1. 參獎人須為年滿18歲以上之女性(請檢附身分證影本)。 2. 參獎人之工作場域或實際服務營業對象主要位於桃園市。 3. 參獎人不曾因重大糾紛遭判決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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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申請條件 |
參獎人所創立之公司或機構組織需登記設立於桃園市,營業或服務內容不限規模大小,服務對象須涵蓋桃園市內民眾,為桃園在地創業,發展消費、推動經濟有所貢獻。 | 參獎人須任職於桃園市內機構組織,到職日須為110年8月15日之前,且於同一機構組織任職兩年以上,對於職場有所貢獻,範圍包含職場環境、工作成就、管理計畫、專業事蹟等。 |
「桃園市桃企女力獎」參獎申請資料全程以書面申請資料為依據,申請資料內文與舉證須為110年1月1日起至今所發生事實,若經查核發現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事實者,將註銷認證資格並不予退還申請資料。
「桃園市桃企女力獎」審查方式將分為「初審」、「複審」與「決審」三階段,初審須符合【一、申請資格】條件,視為具備申請資格,通過後即進入複審階段。
複審將依據書面申請資料進行評分與查核,書面申請資料以「一、申請資料主文」與「二、事蹟證明文件影本」所構成,請詳見【四、審查項目】。
決審綜合遴選得分前5名者則為得獎者,將於成果發表會進行表揚。
指標面向 | 評估內容 | 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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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專業力 |
請提供參獎人相關資料,包含學歷、資歷、職務內容、管理經驗、及其他專業項目說明。 1.學歷與資歷: 最高學歷、曾任工作經歷、現職工作經歷、個別與累積年份等。 2.目前職務內容: 現職職務內容相關說明,是否為管理職,管理人數等 3.其他專業(如有): 進修其他領域、證書、證照、學分等。 |
20% |
B.領導力 |
參獎者是否有具體事蹟表現出「領導統御」或者「職場環境塑造」?請以最近一次進行的計畫或專案進行下列說明。 1.領導統御能力:如團隊影響、溝通表達、解決問題、資源分配與整合、創新能力等。 2.職場環境塑造:如推動職場性別平等、平權文化、多元化環境塑造等。 |
20% |
C.影響力 |
請說明具體發展成果與影響,或是職場環境具體改變與影響,請以110年1月1日起至今所發生事實,以專案案例、工作成果等方式進行說明。
桃企創業女力獎:
參獎者請具體說明創業計畫對於桃園在地之連結與願景,說明創新項目,並提出目前發展成果如績效、顧客滿意、促進消費、推動經濟成果,對產業有所相關之貢獻等。
桃企職場女力獎:
參獎者請具體說明對職場的貢獻成果,如在職場中工作任務的內容,因其職務而產生之具體考核成果、管理績效表現、企業或組織文化影響、員工或顧客關係影響等。 |
40% |
D.實踐力 | 請參獎人說明前述具體事蹟在實踐社會利益上所帶來的影響或創新,如社會關懷參與、SDGs永續性等。 | 20% |
※參獎人若為新住民身分,將酌予額外分數加成。
*根據內政部規定,新住民定義為:
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
窗口請洽林小姐 (02)25173688 分機622 / Email:survey@cwgv.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