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獎項說明 得獎名單 徵件流程 說明會影片 精彩報導

coming soon

實施目的

  1. 彰顯女性在桃園落地創業,說明桃園市已具備完整的產業聚落,適合女力發展。
  2. 藉由職場推薦優秀女力,達到鼓勵女性追求自我價值與突破發展。
  3. 協同企業力量發掘優秀職場女力,彰顯桃園企業傑出的平權文化實踐。
辦理單位
  1. 認證單位: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2. 承辦單位:遠見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資格

1. 申請資格

「桃園市桃企女力獎」竭誠歡迎個人自薦申請,也可經機構組織舉薦報名(包含公部門、企業、機構或工會等)。舉薦報名人選不限人數,同一參獎人限擇一獎項報名。

為求優秀女力能確實提出具體傑出成果,「桃園市桃企女力獎」參獎人須符合下開條件,視為具備申請資格:

獎項種類 參獎人基本條件 獎項申請條件
桃企創業女力獎 1. 參獎人須為年滿18歲以上之女性(請檢附身分證影本)。
2. 參獎人之工作場域或實際服務營業對象主要位於桃園市。
3. 參獎人不曾因重大糾紛遭判決有罪。
參獎人所創立之公司或機構組織需登記設立於桃園市,營業或服務內容不限規模大小,服務對象須涵蓋桃園市內民眾,為桃園在地創業,發展消費、推動經濟有所貢獻。
桃企職場女力獎 參獎人須任職於桃園市內機構組織,到職日須為110年8月15日之前,且於同一機構組織任職兩年以上,對於職場有所貢獻,範圍包含職場環境、工作成就、管理計畫、專業事蹟等。
獎項種類 桃企創業女力獎 桃企職場女力獎
參獎人
基本條件
1. 參獎人須為年滿18歲以上之女性(請檢附身分證影本)。
2. 參獎人之工作場域或實際服務營業對象主要位於桃園市。
3. 參獎人不曾因重大糾紛遭判決有罪。
獎項
申請條件
參獎人所創立之公司或機構組織需登記設立於桃園市,營業或服務內容不限規模大小,服務對象須涵蓋桃園市內民眾,為桃園在地創業,發展消費、推動經濟有所貢獻。 參獎人須任職於桃園市內機構組織,到職日須為110年8月15日之前,且於同一機構組織任職兩年以上,對於職場有所貢獻,範圍包含職場環境、工作成就、管理計畫、專業事蹟等。
2 審查方式

「桃園市桃企女力獎」參獎申請資料全程以書面申請資料為依據,申請資料內文與舉證須為110年1月1日起至今所發生事實,若經查核發現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事實者,將註銷認證資格並不予退還申請資料。

「桃園市桃企女力獎」審查方式將分為「初審」、「複審」與「決審」三階段,初審須符合【一、申請資格】條件,視為具備申請資格,通過後即進入複審階段。

複審將依據書面申請資料進行評分與查核,書面申請資料以「一、申請資料主文」與「二、事蹟證明文件影本」所構成,請詳見【四、審查項目】。

決審綜合遴選得分前5名者則為得獎者,將於成果發表會進行表揚。

審查項目

  1. 複審評分所依據之書面申請資料以「一、申請資料主文」與「二、事蹟證明文件影本」所構成。申請資料主文以20頁文件內為限,填答時均須提供事蹟證明文件影本,方得評核。
  2. 申請資料主文:內容由四大指標面向評比之,分別為「A.專業力」、「B.領導力」、「C.影響力」、「D.實踐力」,敬請依照所申請之獎項進行主文編製,以110年1月1日起至今所發生事實,如專案案例、工作成果等進行說明。
  3. 事蹟證明文件:可包含報導刊物、成果發表、得獎紀錄、照片、證書等向外推廣相關文件,亦可包含內部會議紀錄、企劃、規劃等相關紀錄,意在佐證申請資料主文為事實,有關者均可提供。
  4. 申請資料主文內容建議可依下列面向順序進行呈現:
指標面向 評估內容 權重
A.專業力 請提供參獎人相關資料,包含學歷、資歷、職務內容、管理經驗、及其他專業項目說明。
1.學歷與資歷:
最高學歷、曾任工作經歷、現職工作經歷、個別與累積年份等。
2.目前職務內容:
現職職務內容相關說明,是否為管理職,管理人數等
3.其他專業(如有):
進修其他領域、證書、證照、學分等。
20%
B.領導力 參獎者是否有具體事蹟表現出「領導統御」或者「職場環境塑造」?請以最近一次進行的計畫或專案進行下列說明。
1.領導統御能力:如團隊影響、溝通表達、解決問題、資源分配與整合、創新能力等。
2.職場環境塑造:如推動職場性別平等、平權文化、多元化環境塑造等。 
20%
C.影響力 請說明具體發展成果與影響,或是職場環境具體改變與影響,請以110年1月1日起至今所發生事實,以專案案例、工作成果等方式進行說明。
桃企創業女力獎:
參獎者請具體說明創業計畫對於桃園在地之連結與願景,說明創新項目,並提出目前發展成果如績效、顧客滿意、促進消費、推動經濟成果,對產業有所相關之貢獻等。
桃企職場女力獎:
參獎者請具體說明對職場的貢獻成果,如在職場中工作任務的內容,因其職務而產生之具體考核成果、管理績效表現、企業或組織文化影響、員工或顧客關係影響等。
40%
D.實踐力 請參獎人說明前述具體事蹟在實踐社會利益上所帶來的影響或創新,如社會關懷參與、SDGs永續性等。 20%

※參獎人若為新住民身分,將酌予額外分數加成。
*根據內政部規定,新住民定義為:
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

評選期程

  1. 112年8月15日舉行桃企女力獎計畫說明會,公告正式開放官網與申請投件。
  2. 自官網開放起接受投件,截止日期為112年9月28日(四)止。
  3. 112年10月進行桃園市桃企女力獎審查作業。
  4. 112年11月底公告決審結果。
  5. 112年12月將擇一日舉辦成果發表會,將邀請得獎人蒞臨並公布表揚。
  6. 詳細評選期程依照實際執行時公告為主。

獎勵表揚

桃園市桃企女力獎獎勵及表揚
  1. 「桃園市桃企女力獎」成果發表會包含長官表揚儀式,將透過影音或平面媒體露出,可有效提昇知名度。得獎者將受頒發實體獎座,成果發表會後有權使用懸掛或展出。
  2. 「桃園市桃企女力獎」得獎者將獨家進行獲獎採訪報導,新聞稿與典禮精華影片將剪輯並在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群數位媒體渠道與相關平面媒體露出。
  3. 參獎者經評選為表揚案例者將另行聯繫,優先邀約於隔年分享於官網或說明會予新一年度申請之參賽者參照。
  4. 得獎者在主辦單位所辦理之活動有優先受邀權,詳情可於官網查詢,或與承辦單位聯繫。

窗口請洽林小姐 (02)25173688 分機622 / Email:survey@cwgv.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