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確認清潔、健康環境是一項基本人權,將氣候變遷與人權義務緊密連結。
聯合國COP30將「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權」列為核心,預計將人權保障納入國家自主貢獻 (NDC) 指導原則,並成為未來全球盤點的重要指標。
對台灣企業而言,COP30將「氣候人權」提升至核心地位,是攸關企業生存的法規與供應鏈要求。台灣供應鏈已無法置身事外,必須積極正視並應對這項全球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