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確立人權地位

國際法院確認清潔、健康環境是一項基本人權,將氣候變遷與人權義務緊密連結。

COP30的核心議題

聯合國COP30將「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權」列為核心,預計將人權保障納入國家自主貢獻 (NDC) 指導原則,並成為未來全球盤點的重要指標。

台灣的挑戰與不足

  • 儘管台灣已透過國內法納入國際人權公約,但政策推動速度緩慢,經濟部《台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第二版延宕。
  • 勞團呼籲企業人權盡職調查政策,凸顯現行規範不足。
  • 近期指標台廠因勞動人權問題遭美國海關暫扣,顯示台灣勞動法規可能不符國際期待。

歐盟法規的強制要求

  • 歐盟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 (CSDDD) 即將生效,要求在歐盟境內年營業額達特定門檻的非歐盟企業,也必須遵守人權與環境規範。
  • 台灣企業無論是否直接出口,都可能因身處供應鏈中而被要求符合相關標準。
  • 違規企業將面臨高額罰款、跨國民事訴訟,甚至被排除於供應鏈之外。

台灣無法置身事外

對台灣企業而言,COP30將「氣候人權」提升至核心地位,是攸關企業生存的法規與供應鏈要求。台灣供應鏈已無法置身事外,必須積極正視並應對這項全球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