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COP21(巴黎)
確立全球共同目標
達成了歷史性的《巴黎協定》,為全世界確立了將全球升溫控制在「低於攝氏2度」,並力求不超過1.5度的共同目標,奠定了全球氣候治理的基石。
巴黎協定 全球目標 溫控承諾
2022 COP27(沙姆沙伊赫)
為氣候正義寫下新頁
歷經開發中國家長達三十年的倡議與爭取,大會終於同意設立「損失與損害」基金。此舉旨在為那些因氣候災難蒙受重大打擊、卻幾乎沒有歷史責任的脆弱國家,提供實質的資金援助。
損失與損害 氣候正義 資金援助
2023 COP28(杜拜)
歷史性地直面問題根源
會議成果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及「脫離化石燃料」的必要性,指明其為氣候危機的核心。這項決議打破了過去的政治禁忌,為全球能源轉型發出了明確的訊號。
脫離化石燃料 能源轉型 政治突破
2024 COP29(巴庫)
聚焦氣候金融
會議的核心任務是訂定新的全球氣候融資目標。儘管各國就資金框架達成初步共識,但對於總金額和出資責任等關鍵細節仍存在巨大分歧,凸顯了氣候行動中「錢」的難題依舊棘手。
氣候融資 資金目標 國際合作